法讯|| 避免高额诉讼 雇主如何应对2019年劳工新法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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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博仁律师分析此案。

洛杉矶讯

随着2018年的结束,不少企业雇主及其管理人员们,开始关注于将于2019年及以后生效的各项劳工与就业新法。从今年的1月1日当天开始,全美各地的雇主必须履行一系列联邦,州,地方,新的或经修订的法定义务。

以下是有代表洛杉矶百余家知名企业的,南加州知名商业劳工法审判出庭律师团队郑博仁联合律师事务所,在近期为企业及其管理人员举办的法律讲座中,为大家总结的,律师建议雇主们需留意的2019年法律法规,以及未来数月的一些预期动向。

庞可阳摄

– 联邦 –

大多数劳工与就业法案在第115届国会中并没有太多的新进展.2018年影响就业法最重要的联邦立法是国会的综合预算法案,即“综合拨款法案(综合拨款法)”。该法修订了“公平劳动标准法(公平劳动标准法)”,制定了与小费员工和小费所有权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该法案明确禁止雇主以任何目的,保留其员工收到的消费(包括允许经理或主管保留员工小费的任何部分),无论雇主是否是实施“小费抵薪(tip credit)”的行为。

2017年12月22日经签署成为法律的“减税和就业法(减税和就业法)”会会影响2018年报税季度的部分扣税和报税规定。例如,新法取消了雇主支付的搬迁费用,交通费补贴,以及娱乐开销等扣税项目。

该税法还包括一项条款,该条款取消了与解决性骚扰索赔相关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的费用扣税。新法修订了税法典第162条,而该条款允许企业扣除某些商业费用,但禁止扣除以下商业费用:

(1)与性骚扰或性侵害有关,并要求对方遵守保密协议的任何和解或支付费用;或者

(2)与此类支出相关的律师费。此免责条款适用于2017年12月22日(新税法施行之日)之后所产生的费用。实际上,这一新的限制意味着,雇主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值得以签订保密协议为代价,并为解决性骚扰索赔而支付的任何金额来避税。

移民政策和执法仍然是特朗普政府的优先事项。虽然2018年政府没有提出与移民有关的法案,但雇主可能会继续看到美国移民及边境执法活动更为频繁,以及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移民局)的政策变更,以响应白宫关于移民政策的指令。预计2019年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将进一步有所变更。

在大多数情况下,联邦就业法律活动仅限于监管领域。例如,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NLRB)发布了一项拟议规则,该规则将扭转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2015年布朗的行业决定,并明确联合雇佣的标准。拟议规则预计在2019年将发布最终版本。劳工部的工资和工时部门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联合雇佣规则,“白领”加班费计算规则,以及明确用于计算加班费的“常规费”率”规则。部分最终规则将立即生效,而其余规则可能会为雇主提供一定的合规宽限期。

– 州,地方 –

虽然联邦立法在2018年进程缓慢,但州和地方立法者采取了积极措施。如以下各表所示,州和地方当局已通过涉及各方面的新法律法规,包括法定休假,防治性骚扰培训,和工资历史查询,都将于今年生效。2018年颁布的许多州和地方新法也已经生效,以下各表为仅关注2019年或之后生效的法律。

于2019年生效的法律

以下各表简要概述了于2018年至2019年生效的法律法规。其中列出了一些当地和行业特定的法律,这些规定主要与雇主面临的合规挑战相关。此外,这些并不包括所有州和地方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仅是摘要,图表并未包括所有适用的法律,因此雇主应与律师着重讨论2019年适用于雇主工作场所的联邦,州,和地方法律。

联邦

法律 项目 摘要 生效日期
行政命令第13658號 外包工最低工資 將外包工的工資率增加到每小時10.60美元;將小費員工的最低工資增加到每小時7.40美元。 2019年1月1日
員工福利保障管理局(EBSA)的道德例外規則 福利問題:避孕的醫保覆蓋范圍 這些規則最終確定了那些健康保險根據病患保護和醫療平價法案進行避孕的實體或個人所得到豁免的擴大化,以保護其道德信仰。 2019年1月14日
員工福利保障管理局的宗教例外規則 福利問題:避孕的醫保覆蓋范圍 這些規則最終確定了那些健康保險根據病患保護和醫療平價法案進行避孕的實體或個人所得到豁免的擴大化,以保護其道德信仰。 2019年1月14日
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對起重機操作員的規定 建筑行業:起重機操作員的培訓和評估 修改建筑行業雇主關於起重機和井架操作員的培訓、認証或許可、評估的標准。評估和相關文件要求於2019年2月7日生效。 2018年12月9日

 

加州

法律 項目 摘要 生效日期
1654號州參議院法案 私人律師總法(PAGA)責任:建筑行業雇主 如果集體談判協議涵蓋了某些條款(如明示棄權),則取消根據私人律師總法得到保障的建筑行業員工。此法在2028年1月1日之前有效。 2019年1月1日
1976號州參議院法案 哺乳員工的合理安排 修訂哺乳員工便利安排條款,要求雇主提供廁所以外的空間方便其哺乳。 2019年1月1日
2034號州參議院法案 人口販運拐賣的防治公告與培訓 要求各雇主(公共交通、急診室、酒店、休息區等)於2019年1月1日前發布更新通告。並要求在2021年1月1日之前對公共交通員工進行相關培訓。 2019年1月1日
2282號州參議院法案 工資發放歷史 修改全州工資記錄查閱禁令,增加關於雇主在面試時,可詢問的問題以及所必須披露的職位薪酬、等級信息的指導意見。 2019年1月1日
2334號州參議院法案 工作場所安全 允許加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廳針對記錄保留錯誤進行罰款,為期五年。如果聯邦機構停止對此進行執法,則授權該機構代為執行相關電子記錄的保存要求。 2019年1月1日
2338號州參議院法案 防治性騷擾培訓:經紀人機構 要求各機構分發防治性騷擾信息材料,附帶有關營養膳食和飲食失調的相關信息。 2019年1月1日
2455號州參議院法案 家庭護理助理登記處 在2019年7月1日之后,根據要求,要求向工會披露家庭護理助理的聯系信息。 2019年1月1日
2587號州參議院法案 家庭臨時傷殘保險 取消首次領取加州家庭臨時傷殘保險金的七天等待期,以及允許雇主在等待期內為相關申請人申請附加休假。 2019年1月1日
2610號州參議院法案 用餐期規定對商業司機的例外 如果商業司機按最低工資的1.5倍獲得報酬,而且有加班費補償,則其可以在工作六小時后用餐,而不是五小時。 2019年1月1日
2770號州參議院法案 歧視和騷擾:針對有先例員工的聲明 允許前雇主發布聲明不會重新雇佣雇主所確定的有性騷擾歷史的前員工。 2019年1月1日
2844號州參議院法案 保險經紀人佣金規定 如果符合相關規定,並屬於按照書面協議支付,則佣金是推定合法的。 2019年1月1日
3109號州參議院法案 放棄作証權或言論自由的禁止 規定如果合同或和解協議的條款使當事人放棄了對另一方的犯罪行為或性騷擾進行作証的權利,則該條款無效,且無法執行。 2019年1月1日
3247號州參議院法案 仲裁協議 除非有解除仲裁協議的理由,如果仲裁協議的當事人拒絕仲裁,法院必須在被另一方請求時下令強制仲裁。 2019年1月1日
224號州議會法案 騷擾行為責任 修訂民法典,要求“自稱能夠為原告與被告或第三方建立業務、服務、或專業關系”的被告承擔責任,包括當選官員、政治說客、董事、及主管人。 2019年1月1日
820號州議會法案 保密協議 禁止和解協議中防止披露與性侵犯、性騷擾和歧視相關信息的保密條款。 2019年1月1日
826號州議會法案 826號州議會法案 根據董事會成員的人數,上市公司必須在董事會中保有一定數量的女性。 2019年1月1日
1123號州議會法案 軍人家庭帶薪休假 修訂家庭臨時傷殘保險計劃,以便於軍人申請與現役事務相關的緊急休假。 2019年1月1日
1252號州議會法案 工資記錄收據 允許現任和前任員工索取他們的工資記錄副本。 2019年1月1日
1300號州議會法案 歧視和騷擾 與其他相關規定一道,限制雇主引用公平就業與住房法(FEHA)所規定的禁止評議與放棄索賠條款的權利。 2019年1月1日
1343號州議會法案 防治性騷擾訓練:一般問題 要求有五名或以上員工的雇主向所有管理層員工提供至少兩小時的防治性騷擾培訓,並在2020年1月1日前向所有非管理層員工提供至少一小時的防治性騷擾培訓。此后每兩年進行一次培訓。 2019年1月1日
1402號州議會法案 勞務合同中港口承運機構對客戶的責任 如果港口承運機構有未支付的工資、稅收,或工傷賠償訴訟,則對客戶承擔連帶責任。 2019年1月1日
1412號州議會法案 犯罪歷史 對申請人逮捕和拘留歷史記錄的查詢限制增加額外豁免。 2019年1月1日
1428號州議會法案 未成年人就業權 不得根據成績、GPA、或出勤率拒絕未成年人在學校假期尋求參與政府所管理的課程的工作許可。 2019年1月1日
1500號州議會法案 歧視軍人問題 禁止雇主解除或停止因作為預備役成員或受軍令履行職責或培訓的員工福利。 2019年1月1日
奧克蘭市Z字號令 酒店員工保護 修改奧克蘭市政法規,以提高相關酒店員工的最低工資,並要求雇主提供緊急情況按鈕,並限制強制加班等。最低工資增長於2019年生效,相關法規和執法機制可能在2020年完善。 2019年7月1日
375號州參議院法案 消費者隱私 允許消費者要求商家披露其所收集的個人信息、收集信息來源的類別、收集或出售信息的業務目的、以及與之共享信息第三方的類別。 2019年1月1日
970號州議會法案 人口販運防治培訓:酒店與汽車旅館 要求酒店和汽車旅館遵守公平就業和住房法,為可能與人口販運受害者互動或接觸的每位員工提供至少20分鐘的人口販運防治意識培訓。 2019年1月1日
1121號州議會法案 消費者隱私 修訂新的加州消費者隱私法(375號州參議院法案及以上),允許消費者在商家未使用合理的保密信息安全保護程序,並產生違規行為的情況下,從商家處獲得損害賠償。 2019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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