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加州千条新法上路】刑法新规底线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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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可阳摄

洛杉矶讯

邓洪律师。庞可阳摄

加州参众两院在2018年通过了1,217项法案,州长布朗共签署了1,016项,大部份法案将在2019年生效,其中很多法案将会影响到每一位在加州生活的居民。邓洪律师收集并整理部份相关影响到民生的法案供大家参考。以下为加州刑法新规定:

  • SB 10 取消现金保释制度

明年十月开始,民众被警察逮捕后,不再使用现时的现金保释方法,即家人可以自筹保释金或透过保释公司,将被告保释出外候审。

新制度将设立背景调查制度,由法官决定是否允许被告在家候审,而不必支付任何保释金。

保释公司的利益团体已收集到足够的签字要求采取公投方式来决定的,并将签字递交加州州务卿核实,如果核实签字足够而交付2020年公设决定,该法案将暂时不执行而维持现时的现金投保制度。

  • SB 439 十二岁以下青少年免刑责法案

除谋杀罪及强暴罪外,涉到其它罪名的青少年如果在犯案时不满十二岁,检察官将不再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 SB 1391 十五岁或以下青少年不得作为成人起诉

现时法律允许检察官将十四岁以上的青少年送往成人法庭审理。新法规定,未满十六岁的青少年不得转往成人法庭审理,即使他们涉及到谋杀或其它暴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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