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首创:上市公司需要有女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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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长布朗发表演讲。庞可阳摄

乐文 整理报道

州长布朗签署新法案。庞可阳摄

加州州长布朗于9月30日正式签署法案,要求加州所有上市公司董事会中至少包括一名女性成员,加州也成为全美第一个实行此规定的州。

州长布朗签署的这项法案,要求所有总部设在加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在2019年年底前至少有一名女董事。到2021年,所有拥有5名以上董事的公司,其中2至3人需要为女性。违规者将面临罚款。

布朗在签署此案时发表声明指出,“是时候让企业董事会将美国另一半人口纳入在内了。”

这项法规规定,达不到相关标准的公司第一次将被罚款10万美元,第二次再犯将被罚款30万美元。在加州的上市公司必须向州务卿报告其董事会性别比例的状况,否则将被罚款10万美元。

虽然该法律不会立即影响到所有公司,但它警醒了硅谷的创业公司在上市前,要将女性纳入其董事会。而该法案也要求脸书、谷歌等科技巨头的董事会要至少拥有两名女董事。目前两家公司都表示,他们已经在考虑女性或其他弱势群体加入董事会。

根据该法案引用的报告中指出,目前加州的上市公司中有四分之一的公司董事会中没有女董事。截止至9月30日,加州有94家上市公司的董事会需要增加至少一名女性。

布朗也承认,法律的具体实施会有困难。

该法案的起草者认为它可以促进公司董事会性别平等,不仅可以改善妇女和女生的权益,还可以提高生产力。引用瑞士信贷2014年的一项研究报告,拥有全男性董事会公司的平均股本回报率为10.1%,而拥有至少一名女性董事公司的平均股本回报率为12.2%。

然而该法案的批评者指出,这将使公司更难以改善种族和族裔多样性。目前已有法律专家开始质疑该法案的合法性,“单独挑出女性加入董事会,难道不是伤害男性吗?”

目前也有很多网友质疑,如果董事会必须有女性,以后是不是会要求必须有LGBT团体,必须有残障人士,必须有西裔、亚裔、非裔等等。私营公司不应当从管理设置层面受到政府管辖。

有网友直言,“绝对的政治正确,为了防止性别歧视,变成十足的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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