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美臻 綜合報道
美國教育部和司法部在7月3日發表共同聲明指出,川普政府將取消奧巴馬政府時期,為促進學校種族多元化而頒布的指導令。
奧巴馬時期頒布的教育指導令(guidance),旨在鼓勵大學評估學生的入學申請時,需考量學生的族裔因素,並說明在”種族中立”的原則下,可能會讓少數族裔(暗喻非裔、西裔)有潛力的學生處於不利的地位。
奧巴馬政府時期曾兩度於2011年和2016年時,由教育部和司法部聯合頒布的教育指導令,為這期間許多的大學和學院訴訟,提供了基於《平權法案》 (affirmative action)基礎下「校園族裔多元化」的法律依據。
不過就教育執行層面而言,奧巴馬時期頒布的教育指導令嚴格說起來尚未”真正落實”的具體執行面。以華人居民眾多的加州為例,儘管有《平權法案》這個美國憲法的大帽子在上,但加州因在1996年通過了「209號加州民權法案」,規定加州在就業、公共教育、政府招標等,不得考慮申請人的族裔因素。因此在這之後,成績優異的華人學生在加州大學系統(UC)比例逐年增高。
但在奧巴馬教育指導令後,2014年曾有加州參議員試圖提出SCA-5的加州憲法第五修正案,旨在修改「209號法案」的不拘族裔因素。但SCA-5經全加州華人社區的強烈反彈,而被提出該案的官員主動撤回提案。顯見執政政府的指導令,未見得能立竿見影的在基層運作中,馬上出現具體的執行政策,但引起的周邊效應是一定存在的。
以加州SCA-5一案而言,此案的宣導讓許多正反意見人士都紛紛對外表達看法。當時連加州大學總校長都表態支持大學族裔多元化,許多加大校長也公開力挺校園族裔多元化。儘管最終加大並未”真正”改變入學體系,但這些盼望”族裔多元讓校園更進步”的言論,卻傷害了加大校園內佔多數的亞裔學子們。
不過也因SCA-5一案的擴大效應。讓全美亞裔族群開始正視起”教育平權”,可能帶給亞裔族群的”反歧視”對待。因此進而促動了亞裔社區對美國大學的入學標準檢視,更提高了亞裔(華裔)社區對政治議題的關注度。
雖然川普政府撤銷奧巴馬政府時期的教育指導令,未見得會動搖與改變美國1960年代通過的平權法案(affirmative action)。但教育部和司法部於7月3日的共同聲明中指出,前任政府的指導令超出了憲法的範圍。先前的指導令,過早認定或決定特定的情況是否違反了憲法或聯邦法。
亞裔組織「爭取平等錄取學生」(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團體,在2014年正式向法院遞狀控告哈佛大學歧視。該聯盟也在2015年向司法部和教育部,提出了反哈佛歧視亞裔學生的行政申訴。去年,美國司法部正式展開對哈佛大學的調查,以確認該校是否在入學申請時涉及種族歧視,設立更高的入學標準來錄取亞裔學生。
而今日這項聯合公告暗喻了日前美國聯邦大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宣告退休後,接任大法官席位的可能填補人選。因公告中,教育部長戴弗斯(Betsy DeVos)提到,最高法院的書面釋憲決定,才是解決《平權法案》與入學政策的最佳解決辦法。學校方面應為所有的學生提供平等入學的機會,同時須遵守法律。
上週宣告退休的肯尼迪大法官過去一直對《平權法案》有關的案例,顯示出搖擺的立場。2016年在”費雪控訴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Fisher v University of Texas in Austin)一案,甘迺迪當時傾向於自由派,做出了4比3的關鍵決定。宣布德州大學錄取學生時考慮族裔因素,是符合憲法的。
儘管”費雪訴德州大學案”爭議頗大,但此案經聯邦最高法院釋憲的裁決,已成為後續其他類似案件的法源依據,也成了全美其他大學評估錄取學生的參考依據。
但隨著肯尼迪大法官將在七月底退休,幾乎可以確定的是,在川普政府於3日宣告廢除奧巴馬時代的教育指導令做前導下,川普應會透過提名一位保守派的大法官人選,讓未來類似的學生控訴大學錄取歧視的案件,能再次透過大法官重新釋憲而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