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肉上桌,想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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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美臻 洛杉磯

這一期美國國會因沒有通過農業部馬肉檢查預算,而再度掀起是否開放食用馬肉的討論。從法律角度來看,美國聯邦尚未通過禁止食用馬肉的法案,但多州州法都明定禁止出售馬肉和進行馬匹屠宰。不過從美食角度而言,若美國真的開放馬肉入菜,對於能把穿山甲、果子貍都烹調成野味珍饈上桌的華人族群,或許也會有饕客願意嚐嚐馬肉的滋味。

傳統上,英語系國家是把”吃馬肉”視為禁忌的行為。美國自從在2007年關閉最後的3個屠馬廠後,便不再生產過去僅用於出口的馬肉。當前美國本地的野馬或淘汰馬,則是被賣掉再出口,送至墨西哥或加拿大屠宰成馬肉。

2013年,傢俱大廠宜家(IKEA)出售的瑞典肉丸,被檢測出含有馬的DNA,在輿論猛烈的「掛牛頭賣馬肉」抨擊下,宜家把在多國出售的肉丸下架回收。連續四年獲得美國廚藝界最高榮耀「詹姆斯.比爾德獎」(James Beard Awards)的名廚Justin Severino,今年五月在他位於匹茲堡所經營的餐廳,因提供加拿大合法屠宰的馬肉做料理,而被農業部發出了書面警告其非法供應馬肉。

 

這些例子顯示馬肉在包括美國的許多國家,是被視為禁忌的肉類。然而,在英美澳等國視為寵物、運動夥伴的馬匹,在許多歐亞國家則是可被用來添加菜系種類的一種牲畜。例如日本的餐廳,就有馬肉、牛肉、鯨魚肉的生魚片。把剁碎的生馬肉和洋蔥、酸黃瓜、鹽等佐料拌勻,之後在生肉堆上放一顆生蛋黃搭配炸薯條上桌,是法國、丹麥、比利時、義大利等國的傳統名菜「韃靼馬肉」(horsemeat tartare)。

至於吃貨大國的中國人,雖然也接受馬肉並可以吃馬,但普遍上馬肉並不是一種普羅民眾歡迎的肉品。這一方面與中國中原地區產馬量有限,而高價精貴的馬匹多用於軍,或是居家工商的運輸用途,另一方面則可能是因為傳統中醫學認為”馬肉有毒”。

明代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曾記載:「食馬肉中毒者,飲蘆菔汁,食杏仁可解。」清朝《隨息居飲食譜》亦載:「馬肉辛苦冷,有毒,食杏仁或蘆根汁解之。其肝,食之殺人。」五代的本草書《日華子本草》也指出:「馬肉只堪煮食.餘食難消,漬以清水,搦洗血盡,乃煮,不然則毒不出,患疔腫。」

因此傳聞中”有毒”、”口感不佳”的馬肉,一直沒被中國人視為美饌佳餚的食材。中國也僅在廣西、雲南或西北新疆等少數民族居住的區域,會見到與馬肉有關的菜餚,如馬肉米粉或燻馬肉、勳馬腸等風味菜。

至於動物保護意識高漲的美國,”吃馬”當然是絕對不行的。不過有趣的是,儘管許多州如加州、新澤西州、伊利諾州、德州等,都通過了禁止殺馬和出售馬肉等法規,但聯邦兩院從2001年以來,卻一直沒有通過禁用馬肉的法案。

美國國會僅採行提撥聯邦預算給農業部(USDA),用以取締和禁止馬匹被屠宰的經費。而上週三(7月12日)就因為下一個預算年度的預算審議中,農業部取締馬匹屠宰的預算,因27比25在國會的撥款委員會中被駁回,再度引起輿論對”馬肉上桌”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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