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无需国会批准”即可打击伊朗
起草“9·11”事件后法律的宪法专家表示,总统无需国会批准即可采取军事行动
华盛顿讯:
据福克斯新闻报道,在美国特朗普总统考虑对伊朗发动袭击之际,国会议员们就自身在指挥链中的地位争论不休,但一位专家认为,总统拥有推进掩体炸弹攻击的宪法权力。
两党议员都在争论自身在权力等级中的地位。一些人认为,只有他们才有权授权打击,更不用说宣战了;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如果特朗普想加入以色列对伊朗的轰炸行动,那么这完全在特朗普的权限范围内。
国会山的主流论点是,支持以色列的全部目的就是阻止这个伊斯兰共和国制造或获取核武器。
然而,一位参与起草2001年《军事力量使用授权法》(AUMF)的法律学者认为,国会宪法赋予的宣战权力与总统在海外使用武力的权力之间存在差异。AUMF授权美国武装部队与时任总统乔治·W·布什认为是2001年9月11日纽约市恐怖袭击幕后黑手的实体交战。
“我认为,我们当时的立场与特朗普现在应该采取的立场相同,”约翰·尤告诉福克斯数字新闻。“从法律角度来看,总统无需国会许可即可在海外开展敌对行动。但从政治角度来看,总统前往国会,向我们的敌人展示统一战线至关重要。”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围绕总统军事决定权的争论一直持续,在本周四19日美国上诉法院刚裁定特朗普总统保留对部署至洛杉矶的国民警卫队部队的控制权,此前该部队因移民突袭引发抗议活动。这是自1965年以来,总统首次在未经州长许可的情况下部署州国民警卫队。
法院在裁决中得出结论,“总统很可能合法行使了其法定权力”,将国民警卫队的控制权联邦化。该案由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三名法官组成的小组审理,三名法官均表示,总统在相关联邦法律下拥有广泛裁量权,法院应谨慎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