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祈編譯
紐約警方在7月3日以記者會說明,發生在當日上午11時的中央公園爆炸案,疑為一自製煙火爆炸所引起,一名誤踩煙火的18歲大學生不幸被炸斷左腿。當前沒有證據顯示此為恐怖襲擊。
來自維吉尼亞州的18歲大學生高登(Connor Golden),在當日上午約11時左右,和兩名友人攀爬東60街和第五大道(E. 60th St. /Fifth Ave.)的岩石後,忽然傳出劇烈的爆炸聲響。其隨同的友人均否認他們攜帶煙火爆竹或其他爆裂物。
紐約市警局炸彈小組指揮官托瑞(Mark Torre)向《紐約日報》(NY Daily News)表示,爆裂物疑似已被留在現場超過一天,應是在等候於7月4日國慶當天點燃。
受害人和其友人已被警方排除是放置私造煙火的嫌犯,警方認定他們是無辜的受害人。
儘管警方公佈指稱此為私造煙火惹禍,但受害人的朋友海音斯(Thomas Hinds)在媒體訪談中指稱,爆裂物絕對不是煙火,儘管警方在製作筆錄時一直引導往這方向,但這應該是避免公眾對中央公園出現爆裂物感到恐慌。因為爆炸聲響一度讓走在前方的他短暫耳聾,而且爆炸的威力把高登的腿炸的碎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