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制造商起诉加州,试图废除零排放协议
萨克拉门托讯
一群卡车制造商本周向加州监管机构提起诉讼,称加州无权执行其比联邦更严格的重型车辆排放标准。
该诉状于周一(11日)提交至加州东区联邦法院,原告主张在联邦政府今年 6 月宣布这些标准“非法”之后,卡车制造商不应被要求遵守加州排放规定。
这起诉讼由戴姆勒北美卡车公司(Daimler Truck North America)、国际汽车公司(International Motors)、帕卡公司(Paccar)以及沃尔沃北美集团(Volvo Group North America)共同提起,要求法院对加州州长纽森(Gavin Newsom)及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作出不利判决,并颁布禁令救济。
原告方认为,联邦政府近期的决议“在法律上排除了加州针对重型车辆和发动机的排放标准”。
“尽管有了新的立法,加州依然要求遵守其重型车辆排放标准,”诉状写道。
今年 6 月,特朗普总统签署的立法中包含三项国会决议,推翻了加州对燃油车淘汰的相关规定。
其中一项决议针对“先进清洁卡车”规则(Advanced Clean Trucks rule)——该规定旨在加快加州向低污染卡车的转型,要求到 2035 年,这类车辆中有 7.5% 实现零排放。
另一项决议则废除了“综合法规”(Omnibus Regulation),该法规旨在将重型氮氧化物排放削减 90%,更新发动机测试标准,并进一步延长发动机保修期。
特朗普签署这些决议时,撤销了拜登政府此前通过《国会审查法案》对加州排放标准的授权,该法案允许以简单多数票废除近期的此类批准。
特朗普于6月签署决议后,加州官员立即联合其他10个州对特朗普政府提起诉讼,指控总统非法干预。
在周一的诉讼中,卡车制造商(也称为原始设备制造商 (OEM))称,加州持续要求遵守规定“威胁”了他们“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重型车辆及发动机”的能力。
诉讼指出,美国司法部已发出信函,指示制造商“立即停止并终止遵守加州的先发制人且非法的强制规定”,并指出加州的坚持“违反了联邦法律”。
“原告陷入了两难境地:加州要求原始设备制造商遵守先发制人的法律;而美国政府则坚持认为此类法律是非法的,并命令原始设备制造商无视这些法律,”诉讼中写道。“这种情况是站不住脚的。”
卡车制造商称监管要求“前后矛盾”,是造成制造业格局“不稳定”的原因。他们表示,“联邦和加州排放标准不一致,导致原告汽车制造商几乎没有两年的准备时间来遵守加州严格的排放标准。”
制造商称这段时间是“严重不足的合规窗口”,指的是《清洁空气法》对新重型车辆污染标准四年的准备时间要求。
该诉讼还抨击了2023年7月达成的清洁卡车伙伴关系,在该伙伴关系中,制造商自愿同意遵守加州的排放规定,以换取某些让步。
对此,环保组织和政策制定者发表联合声明,指控诉状“将富有的卡车制造商描绘成受害者”。
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前副执行官兼助理总法律顾问西格尔(Craig Segall)质疑这些公司“是否知道如何销售他们的产品”。
西格尔指出,该合作伙伴关系本应促进电动卡车的销售,并为全球最大经济体之一的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他指责这些公司“激怒”监管机构,并“通过破坏该协议损害股东价值”。
“危险信号比比皆是,”他补充道。
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高级清洁汽车倡导者奥尔蒂斯(Guillermo Ortiz)将这起诉讼描述为“玩世不恭的逆转”,并指责原告“恶意行事”。
“这些公司参与清洁卡车合作伙伴关系的谈判,以确保监管的确定性,”奥尔蒂斯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现在,他们正试图破坏他们促成的协议——给他们声称引领的市场注入了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