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商品有缺陷 华裔高管知情不报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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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加州中区法院 (庞可阳 摄)

洛杉矶讯

美国司法部本月29日起诉进出口公司的两名华裔高管,他们涉嫌违反美国消费者产品安全法,销售存在缺陷的商品。目前两人面临多项指控,这是联邦政府首度刑事起诉违反消费产品安全法案的进口商。

起诉书中介绍,现年63岁的奇诺岗居民赵西蒙(Simon Chu音译)和60岁的亚凯迪亚居民陆查理(Charley Loh)在工业市经营两家进口公司,销售中国制造的除湿机(dehumidifier)。

早在2012年9月,两人以及他们的公司便收到关于他们出售的除湿机有缺陷,造成危险或起火的报告。他们明知道应该立刻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报告关于产品安全的信息,但是却没有做出行动。而是继续销售该类危险产品给零售商和消费者们至少6个月。

作为计划的一部分,他们还故意向零售商隐瞒关于产品缺陷的信息,导致保险公司需要支付因除湿机起火造成的损失。

两人的行为造成一连串后果,他们继续以错误的安全认证出售此类除湿机;还要求一名员工向保险公司提供产品符合安全标准的错误信息。导致保险公司认为除湿机无缺陷,因而提交报告给美国消费品安全安全委员会。

负责此案的联邦助理检察长亨特(Jody Hunt)指出,企业高管未能及时报告有缺陷的产品,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伤害甚至死亡的风险。美国司法部致力于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并对违规的企业高管做出惩罚。

目前两人面临阴谋罪、未能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安全委员会及时提供信息等指控。

“消费品安全法”要求消费品的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即刻”向向美国消费品安全安全委员会,报告任何关于产品可能造成危害,严重伤害或者受伤死亡的信息。这同样是这些公司高管们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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