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带薪病假天数调至每年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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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森签署SB 616(图片来源:州长办公室)

圣克拉门托讯

加州州长纽森(Gavin Newsom)本月4日签署已获州参众两院通过的SB 616法案,将加州每年带薪病假的天数由目前的3天增加至5天,且允许累积和结转。

纽森签署SB 616(图片来源:州长办公室)

纽森表示,“太多的人仍然不得不在失去一天工资和照顾生病的自己及家人之间作出选择。我们要明确宣布,员工及家人的健康和福祉对于加州的未来至关重要。”

提出上述法案的州参议员冈萨雷斯(Lena Gonzalez)称,新法将强化加州的价值观,以及对保护员工健康的承诺。

据悉,目前没有联邦法律规定年度带薪病假天数,全美仅有15个州有带薪病假天数要求,纽约州要求部分企业提供7天,新墨西哥州去年通过的法律要求8天。

加州于2014年开始要求带薪病假每年至少为3天,包括洛杉矶在内的一些城市则规定更多的天数,洛杉矶市要求雇主每年为员工提供的带薪病假天数至少为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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