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零保释金政策」本周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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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手上戴着锃亮的手铐。奥斯汀摄影

洛杉矶讯

洛杉矶郡的零保释政策将于本周末(10月1日)起开始生效,该政策将允许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开传票后便被释放,而此前他们本应缴纳保释金。设立该制度的洛杉矶高等法院表示,新的提审前释放协议旨在减少对被捕者财力的依赖,而更多地依赖其对公众或受害者的风险。

该零保释制度被洛杉矶高等法院称为「提审前释放协议」(Pre-Arraignment Release Protocols 简称 PARP),将于本周日起(10月1日)生效。 该系统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现有的现金保释制度,适用于除了最严重的犯罪之外的所有犯罪。

大多数因涉嫌非暴力或非严重犯罪而被捕的人,要么会被传讯并在现场释放,要么会在警察局登记并释放,一旦他们真正受到指控,就会被命令在特定日期出庭接受提审。在此类案件中,被认为对公众构成高度威胁或潜逃风险的被捕者将被转交给治安法官(Magistrate Judge),法官将审查案件并决定是否应拘留该人等待提审或在非经济限制下释放或监控。

根据协议,因低级非暴力犯罪被捕的人将在被逮捕地点释放或拘留,然后在承诺出庭的情况下被释放。一旦一个人被指控并出庭受审,法官就可以改变被告的释放条件。

新制度源于长期以来针对保释金制度的批评,即现金保释对富人有利,这意味着即使因最严重的犯罪而被捕的富人也可以保释出狱,而低收入者则因轻得多的罪行而在监狱里苦苦挣扎。新系统不是基于现金,而是基于罪犯给公共安全带来的风险或该人可能无法出庭的可能性。

洛杉矶郡在新冠大流行期间实施了零保释制度,以防止监狱拥挤。 然后在今年五月,洛杉矶郡法官发布了一项初步禁令,命令洛杉矶郡警察局和郡警察局停止现金保释,基本上恢复了该系统。

洛杉矶高等法院于 7 月宣布了 PARP 系统计划,首席法官杰斯纳 (Samantha Jessner) 表示:“一个人支付大笔款项的能力不应成为决定该人(被推定为无罪)在审判前是否被拘留的决定性因素。”

新闻稿称,那些因更严重罪行而被捕的人将接受治安法官的审判,治安法官将确定“适当的非经济提审前释放条款”。

此外,官员表示,任何被指控犯有死刑或有资格判处死刑的重罪的人都没有资格获得提审前释放。

释放较严重罪犯的可能条件包括禁止从事非法行为、与法院工作人员核对、出庭短信提醒、家庭监督和电子监控。

洛杉矶市警察局长摩尔(Michel Moore)和洛杉矶郡警察局长卢纳(Robert Luna)日前都表示了对此制度的担忧。

其中摩尔周二发布声明表示,他“担心零保释政策将损害执法部门有效打击犯罪的能力”。

摩尔说:“执法部门不喜欢‘逮捕后释放’犯罪行为清单,因为这种做法对参与一系列严重刑事犯罪的人几乎没有任何威慑力”,此外,“取消现行保释制度提供的保障会使公众处于危险之中”。

摩尔说:“我们要求法院不要释放对社区安全构成风险的个人,包括那些曾多次犯下严重罪行的人。”

卢纳则在洛杉矶郡督查委员会会议上表示,社区对这一变化非常紧张。“看到罪犯立即被释放的犯罪受害者对刑事司法系统几乎没有信心”。

卢纳表示,他也认为应该尊重被捕者宪法权利的必要性,但零保释可能会挫伤警察的士气,他们努力逮捕,却“眼睁睁地看着罪犯带着传票走开,而受害者则难以置信地在一旁看着”。

洛杉矶郡去年编写的一份报告分析了大流行时期零保释政策的影响,得出的结论是,“不出庭率、再次逮捕率或新犯罪率仍然低于或接近历史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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