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话題】「三振出局」美国黄金时代的“严打”法案 ,为什么现在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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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桃市长 伍立伦

【洛城话題】「三振出局」美国黄金时代的“严打”法案 ,为什么现在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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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讯:

美国往前追溯不远,在美国九十年代,社会治安比较好,要归功于美国的严打法案:「三振出局」法(Three strikes law ),即采用强制性量刑准则,对一些再次犯罪的案犯,给予加重处罚,以增加执法威慑力。

此项法律实施以来,也引发了许多的批评,认为量刑严苛,令许多家庭破碎、许多人失去了浪子回头的机会。甚至造成美国在2010年时拥有全世界1/4的监狱人口。

近年来,美国不少州都“渐抛”弃此项法案,宽容犯罪,从轻量刑。尤其是加州,推出多项法案提高犯罪的门槛,甚至检察官拒绝对一些刑事犯罪进行起诉,盗窃950美元以下不算犯罪,等等,又令社会走向另一个极端,以致社会乱象丛生,犯罪猖獗。

核桃市副市长伍立伦。庞可阳摄

为此,邀请核桃市副市长伍立伦博士详细解读相关时事。

维基百科:

三振出局法(英文: Three-strikes law),又称三振法,是美国联邦层级与州层级的法律,要求州法院对于犯第三次(含以上)重罪(英文: felony) [1]的累犯,采用强制性量刑准则(英文: Mandatory sentencing),大幅延长他的监禁时间:目前所有法案下限皆为25年有期徒刑,最高是无期徒刑,而且后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得假释(大多法案规定为25年)。这样的法案在1990年代极为盛行,至2012年,全美国有27个州以及中央都颁布了此类的法案。

三振法案的名称来自盛行于美国的运动棒球,棒球规则中,一名打击者可以错过两次打击机会,但每次都会被判一个“好球”,在第三个好球时,便会被判三振出局。

三振出局法明显增长了曾有过两次以上暴力犯罪严重犯罪纪录的犯人的刑期,并减少了此类刑事案的被告被判无期徒刑以外刑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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